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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人才住房保障。对经认定的成都高新区A、B、C类人才给予商品房购房摇号资格;对经认定的成都高新区A、B、C、D类人才给予人才公寓购买资格,其中 A、B、C类人才可直接购买最高不超过22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D类人才可直接购买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骨干人才给予产业园区35平方米至120平方米配套住房租赁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产业基础人才给予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不超过50平方米)租赁资格或租赁补贴。
3、强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成都高新区A类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区不受户籍及居住地限制选择学校及幼儿园;成都高新区B类人才子女可在成都高新区不受户籍及居住地限制选择学校,就读幼儿园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成都高新区C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原则保障。成都高新区D类人才子女就读学校及幼儿园按照成都市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转)学(园)及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转)学等相关政策办理。其中成都高新区A、B类人才子女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学校及幼儿园享受成都高新区户籍同等待遇。上述学校及幼儿园是指成都高新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公益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