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详情
一、“蓉漂计划”项目中,人才每人60-300万资助,顶尖创新创业团队每个给予500万元资助。
二、在市级以下的人才计划中,部分可直接享受子女就学、落户、购房等优享政策
申请条件
申报时间:每年7月左右,公示时间12月左右
申请条件:
一、专项:市校(院、企)地合作专项、军民融合专项、金融人才专项、东部新城专项
二、符合以上专项的项目,可以按以下分类申报项目:
(一)长期项目
“蓉漂计划”长期项目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申请“蓉漂计划”长期项目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创新人才”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创业人才”一般应取得海外学士学位及以上或国内硕士学位及以上。
3.“创新人才”应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创业人才”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4.“创新人才”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后(不包括续聘),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协议);“创业人才”应于2014年1月1日后,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来蓉创办企业。
5.“创新人才”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在海外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的重要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4)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
6.“创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2)有自主创业经验,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管或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3)申报人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
7.研发水平或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创新创业人才,在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年龄等方面提出破格请求的,本人须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适当放宽;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人才在基地注册企业并正式孵化的,不受在蓉工作时间限制。
(二)海外短期项目
申请“蓉漂计划”海外短期项目的人选,应符合长期项目创新人才引才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
1.系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
2.应于2014年1月1日后回国(来蓉)工作,本通知下发之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蓉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3.依托项目引进为主,并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做出实质性贡献。
(三)青年项目
“蓉漂计划”青年项目分为“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申请“蓉漂计划”青年项目的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引进后全职来蓉工作。
3.为所从事领域中的拔尖人才,具有成为该领域技术(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其创办企业具有可预判的市场前景。
4.“创新人才”本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研发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创新人才”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后(不包括续聘),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与在蓉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3年以上正式工作合同(协议)。
5.“创业人才”本人一般应取得海外学士或国内硕士学位及以上,并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3年以上;“创业人才”应于2014年1月1日后,本通知下发日之前,首次来蓉创办企业,所创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申报人作为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三、其中长期项目中人才按照以下要求分类:
6.对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相关成果已进入中试阶段或产业化应用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在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等方面提出破格请求的,本人须提供书面申请,经专家评审机构认定后,可适当放宽;中国科协(成都)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引进人才在基地注册企业并正式孵化的,不受在蓉工作时间限制。
(四)顶尖创新创业团队项目
顶尖创新创业团队一般是以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地方高级人才为核心,分工协作、团队配合为基础,一流创新成果为支撑,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转化目标,能持续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聚合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带头人应是国家“千人计划”、省“千人计划”或“蓉漂计划”引进人才,核心成员一般3人以上,其中至少3人达到“蓉漂计划”入选条件和水平,并全职在蓉企业工作。
2.团队研发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产业发展。
3.团队所在企业须在蓉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
4.进入成都市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目录或团队研发产品已获得较好产业转化成果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上述长期项目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人才分类:
(一)A类.国际顶尖人才。主要包括:
1.诺贝尔奖(The Nobel Prize)、图灵奖(A.M.Turing Award)或菲尔兹奖(Fields Medal)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4.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二)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等。
2.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4.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C类.地方高级人才。主要包括:
1.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四川省“千人计划”“天府万人计划”入选者。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省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或项目主要完成人。
4.天府科技英才培养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申报材料(按照申报类别进行填写):
1.成都市“蓉漂计划”创新人才申报书
2.成都市“蓉漂计划”创业人才申报书
3.成都市“蓉漂计划”顶尖创新创业团队申报书
4.成都市“蓉漂计划”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5.成都市“蓉漂计划”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团队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