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申报日期:每年10-11月;
预计获得资质时间:第二年1-2月;
申报条件:
1.产业园总产值超过30亿元,主导产业覆盖率达到60%以上,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60%以上;农产品初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3:1;产业园已经成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示范区;
2.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进度原则上超过80%;
3.科研经费投入同比增长5%以上,与3家省级以上科研教育单位设立合作平台,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以上;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或农村实用人才总数达到200人次以上;
4.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园内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9%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比例达到80%以上;
5.园内30%以上的农户加入合作社联合经营;园内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县平均水平高出30%以上;
6.水、电、路、网络等基础设施完备;
7.产业园重点工程进展达到预期目标;
8.产业园如出现 “大棚房”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12月底仍不到位,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直接用于企业生产设施投资补助、建设楼堂馆所、一般性支出,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创建资格等情形的,不得申请认定。
申报材料:
1.绩效自评报告;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进度证明材料;
4.新型农民培训证明材料;
5.其它证明材料